情书,当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写给自己生命中最重要或者很重要的人,最起码在自己的心里占的分量挺重的。然而,从来没有动过笔的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写。酝酿再酝酿、搁浅、再搁浅,终于想到,我该给我最爱的人写一封了。
03年,在外打工的我回到家乡,带着满脸的沧桑和一身的病痛。骨瘦如柴的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病也没有好转,于是,姐姐和妈妈就商量着,给我介绍对象,她们认为,我有了爱情的滋润,就会好起来的。于是,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这是一个内向、木讷、不修边幅的男人。第一次见面,穿着一身溅满油画颜料的破衣服,五颜六色的,精彩极了。他瘦不拉几的,脸上的皱纹不少,但是给我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我母亲觉得他家境挺不错,和姐姐极力的怂恿我和他交往。当时,我对他没有感情的,但是既然家里人同意,我就和他在一起了。接下来,我们吃过很多的苦,苦到没钱治病,没钱吃饭。他是个很落魄的画师,但是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他。
他是最爱我的人,对我最好的人,这种好无法用笔墨来形容,他可以是我的红颜知己、我的师傅、我的父亲、我的情人,我们无话不谈,上至天文地理下至落叶蝼蚁,没有一点隔膜。8年了,我们从没有真正的吵过架,就是因为太在乎彼此,舍不得去伤害。我承认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都是有点离经叛道的,常常不按常理出牌。所幸,天生爱浪漫的他,一直很包容我,认为这是我的特点,这就是我,很真的我。没有人可以取代的。难得的是,原来以为内向木讷的人,竟然也是很风趣、幽默的,健谈、博学。他就像一本书,我爱不释手的书,等着我慢慢去阅读、去挖掘当中的美妙字句。
现在这个落魄的画师,好像慢慢的有前途了,外形比我刚认识他的时候还年轻了1倍,我们的生活也慢慢的好起来了,我们就相约,等老了回老家,养鸭养鱼,过过与世无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