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繁荣发展,商标(Trademark)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商家,为了能有一个好的商标,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绞尽脑汁的设计并且翻译出自己的商标,那么该怎么翻译商标呢?本文就此介绍了商标名称的语言特点及其翻译技巧。
关键词:商标名称;语言特色;翻译技巧
引言
商标很重要,它如何重要呢?它是一种保障和一种重要的手段,保障了商品的信誉和质量,为商品的广告和销售带来一种销售方法。因此,要想让自己的产品名扬海外,得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商标,但是,在我们注册自己的商标的时候,我们需注意不要有抄袭,得有自己的特色。其次就是译员,在翻译商标时,需注意中西文化差异,采用合适的方法达到最优。
1. 商标的语言特点
商标的语言有其自己的特色,区别去其他的语言。
1.1独占性
商标的独占性多于商家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失去了这种特点,那么商家将失去了自己的资本。例如,Duncan公司曾经设计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yo-yo玩具。由于yo-yo玩具市场认可度高,其企业也纷纷生产这种玩具,并且也叫yo-yo,而Duncan没有注册商标,没有使yo-yo成为该公司独占的商标,以至于最终面临破产的命运。
1.2指示性
商标的指示性是指该商标能充分的解释其产品的用途、特征及功能。例如:Accutron牌手表,其第一部分为accu,意思为accurate,表明了该产品的功能;-tron是electron的变体,说明该产品是一种电子产品。
1.2.1商标的指示性合理使用
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又被称为商标被提及的合理使用,是指在诚信的前提下,为了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使公众了解与产品有关的真实信息,善意地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1992年,在New Kids 一案中,法院详细地探讨了法定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范围,并创设性地提出了指示性合理使用原则,认为被告若证明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1)被告若不使用该商标将无法表述自己的产品和或服务;(2)被告在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使用;(3)该使用不得暗示其与原告存在赞助或者许可关系。满足这三点条件的应视为构成指示性合理使用,为法律所允许。2003年的The Beach Boys 案对该原则的构成要件进行实质性的修订,法院提出,该原则的第三个要件——不得暗示赞助或许可关系——只是混淆的另一方面,且被告必须证明不存在混淆可能。
1.3联想性
商标的联想性是指通过某件物或人或思想来联想到另外一种寓意,从而起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例如,Unilever公司的Lux来自于拉丁文,是阳光的意思,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美丽的阳光和健康的皮肤,同时Lux在发音上非常接近lucks,这又让人联想到好运气,所以我们说Lux是设计得非常好的一个商标。
2. 商标的翻译技巧
由于国际贸易的逐渐增长,商标也时时国际化。而翻译商标,需要从一种语言过渡到另一种语言,不仅要保留原文的主要意思,还要符合消费者的商标心理,使得商标让人通俗易懂。现主要从音译法、意译法和音意结合法来分析商标的翻译技巧。
2.1音译法
在原有的商标发音中找到一个类似的发音,这种翻译方法就叫音译法。在商标翻译中,这种方法简单又实用,所以它使用的人数较多。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以人名、地名、名胜命名的商品或新奇型、专有型的商品。例如著名商标词Kodak就译为“柯达”。而音译法又可以分为纯音译法、谐音译法和省译法。
2.1.1纯音译法
纯音译法又被称为直接音译法,即根据外文商标词的读音,选择类似的读音或者意思相近的词语组合在一起。这种翻译方法的特点是保留了商标原文的音韵美,以自身的独特来引人注目。例:Sony索尼(彩电);Sharp夏普(电器);Nike耐克(体育用品)等。
(1)人名商标
有些商标是用一个人的名字来命名的。如汽车Ford(福特),则是采用创始人福特的姓命名,它的商标形状也是如此,由于老亨利曾办过农场,喜欢动物,特别是对兔子情有独钟,所以商标Ford设计成正在奔跑的小兔形状。
(2)地名商标
某些商标也是用地方名字来命名的。如汽车Santana(桑塔纳),桑塔纳是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的一座山谷,这里不仅盛产名贵的葡萄,而且常常有强劲的旋风,当地人称之为“桑塔纳”。为了让自己生产的汽车既有名酒般的品质、又能像山风那样风靡,大众公司将其产品命名为桑塔纳。
2.1.2谐音译法
谐音译法又称为谐音双关法,即在翻译的时候统筹兼顾,在原文发音的基础上再找出能联想美好寓意或者符合商品本身特性的文字,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例:Pantene潘婷,“婷”字既形象的体现出了女性体态的柔美,又生动的突出了化妆品商品的特色。
2.1.3省译法
省译法是指部分英文商标太长了,不一个个的翻译,便把它省去一些。例如McDonald’s不译为“麦克唐纳德”,而是“麦当劳”,虽然说现在中国地区改为“金拱门”,但曾经是用了省译法。
2.2意译法
即根据原文的大意去翻译,不逐字逐句的翻译,这种方法就叫意译法,它也是商标翻译法中常见的一种方法。比如洗发护法用品Rejoice汉译为“飘柔”,而不是直译为“高兴”或“喜悦”,这样意译不仅指明了该产品的用途,同时使人联想到了柔软飘逸的长发,使消费者产生一种迫不及待的强烈购买欲,希望通过使用此产品,能使自己的秀发变得飘逸柔顺。再如Walkman译成“随身听”,既形象又自然把人们希望随时能够听歌和享受音乐的欲望表露无疑。还有大家非常熟悉的德国汽车公司BMW,其中文译名为“宝马”字里行间充分体现出了该品牌汽车的尊贵。还有Whisper护舒宝,译名既体现了该卫生用品亲柔细致的特点,又把安全舒适的内涵充分的表达了出来。
2.3音意结合法
即指将音译法与意译法相结合,这种方法非常之有效。它不仅有原文的含义,而且有丰富原文的联想性,使得商标翻译更上一层楼。最为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的Coca-cola,它被译为“可口可乐”,既保持了原词的音节和响亮,又使人一听便知是饮料商标。这就把原来本无特定含义的词译得有声有色,令人回味无穷。而且“可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饮料的代名词,可见其译名在文化中的渗透力。也可以说译名的效果超过了原名。再如:Unilevel汉译为“联合利华,不仅讨了国人的欢心,因为其寓意为“中外合作,有利于中华”,还有利于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大家所熟悉的美国运动系列商品Nike(英文含义为希娜神话中胜利女神,象征着胜利)音标为[naiki:],如果按音泽应为“奈基”,但译者考虑到运动产品应该具有经久耐磨的特点,于是翻译为“耐克”,既有坚固耐穿的含义,又方便中国消费者的理解。香皂Safeguard(舒肤佳),“舒”字给人以清爽、舒服的感受,“肤”字表示商品的用途,“佳”字表达了商品的功能效果,迎合了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类似的例子还有Younger(雅戈尔)、Comfort(金纺洗衣液)、牙膏Colgate(高露洁)等。这种方法也可以分为引经据典法和近音联想法。
(1)引经据典法
既运用名人名言,古诗名句,俗语来进行翻译。例如:BMW(宝马)汽车,商标BMW是源于德文Bayerishe Motoren Worke德国巴伐利亚汽车公司的三个首字母缩略而成的。译者根据辛弃疾之“宝马雕车香满路(青玉案•元夕)”将其译为“宝马”,使中国消费者联想到日行千里的宝马,将汽车性能与宝马的特殊性联系在一起。
(2)近音联想法
这种方法要求商标的译名与原文的发音要相近,也可以与它的部分读音相似,然后再将一些美好的寓意与商标自身的特点一起添加进去。例如:成立于1887年的美国Johnson&Johnson公司是经营医疗卫生保健和护理产品,她是Robert Wood Johnson,James Wood Johnson和Edward Mead Johnson三兄弟创办的。如果直译则为“约翰逊”无任何特别之处,但如果用近音联想法就译为“强生”——联想为强壮生命力,和该公司的卫生保健和健康护理产品相联系。
结论
通过浅析了商标名称的翻译技巧,我逐渐的了解到翻译商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是立马就能完成的事,而是要通过日积月累,积累丰富厚实的词汇,和一些技巧来完成的。特别是要将产品自身的特点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相结合,才能达到完美,吸引消费者眼球,从而争取到产品销售的更高利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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